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《企业会计准则—基本准则》和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存货》等38项具体准则,并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,鼓励其他企业执行。学习实施新准则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会计工作的重要任务。由成都市财政局主办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于今日顺利开班,本次培训于今日在成都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图书馆2楼演讲厅顺利举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