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师资 骨干培训班的通知
(成财会[2006]25号)
各区(市)县财政局、市级各有关单位、各会计培训机构:
财政部于
一、培训内容
企业会计准则。
二、培训对象
成都市各区(市)县财政局会计科科长等3人,各市属培训单位培训主讲教师2人,市级大型企业、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,市财政局、市国资委有关处(室)人员。
三、培训时间
本次培训定于
四、培训地点
本次培训在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三层多功能厅举行。地址: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,联系电话(028)86271431,联系人:吴开兰。
五、其他
1、培训教材采用财政部颁布的新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和应用指南解释(征求意见稿)光盘以及教师讲义等资料;
2、培训期间每天中午安排工作餐(各区(市)县财政局会计科科长等安排食宿);
3、培训免收培训费和资料费;
4、请各相关单位安排好工作,积极参加培训。由于培训名额和培训资料有限,为了保证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资料,请各单位务必于
5、各区(市)县财政系统需住宿的人员请于10月15日18:00前报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