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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2019年9月16日   来源:中华会计
各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:
   为了加强我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管理,规范企业会计核算,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,为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市的全面实施作好准备,根据成财会[2008]21号《关于成都市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》和市财政局、市国资委2008年工作安排,经研究决定,举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人员业务培训(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企业另行安排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    根据每期不同对象分别安排以下培训内容:
   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,包括38个具体准则选讲及相关应用指南实务;
    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范;
    新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规。
二、培训对象
    成都市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总会计师、财务主管以及财会人员。
三、培训时间
    本次培训按照不同培训对象共举办四期,每期3天。每期培训第一天8 : 00—9 : 00报到,领取培训资料、办理注册和住宿手续。其余培训上课时间:上午8 : 30—12 : 00,下午14 : 00—17 : 30。
    第一期8月20日至22日,企业集团总会计师及财务主管。
    第二期8月27日至29日,工业、交通等企业财会人员。
    第三期9月03日至05日,建筑业、房地产等企业财会人员。
    第四期9月10日至12日,其他企业财会人员。
四、培训地点
    本次培训在中国西部乒乓球国际培训中心举行,地址:成都市九里堤北路48号。
五、其他
    1、本次培训受市财政局、市国资委委托,由成都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具体承办。
    2、培训教材采用财政部颁布的新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教师讲义等资料。
    3、培训期间安排食宿。
    4、培训按成本收取培训费、资料费和食宿费共450元(其中:住宿费180元)。
    5、凡参加本次培训的财会人员,培训结束,经考核合格后,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,同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手续。
 
附件:成都市财政局、国资委2008年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具体内容.doc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成都市财政局      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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